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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行学生绘画、书法竞赛和制作作品展板的通知

2011年04月13日 16:21:52 来源:星子县白鹿中心小学 访问量:1136

 

 

为展现我校一年来素质教育成果,并结合2011年建党90周年这一重大盛事,经中心小学会议研究,决定举行白鹿小学“歌颂党恩,呕歌变化,抒发深情”主题学生绘画、书法竞赛和制作绘画、书法作品展板活动,现将相关工作作如下部署。

一、   关于学生主题绘画、书法竞赛活动

1、         竞赛分组及要求。主题绘画、书法活动分低年级组(一、二年级)和高年级组(三至六年级)。低年级组竞赛范围包括铅笔字、毛笔字和蜡笔(或水彩笔)绘画。各项内容均为临摹,其中绘画作品比赛现场提供无色简笔画作品,由参赛选手临摹,并自行完成涂色。高年级组竞赛内容为钢笔字、毛笔字和水粉(水彩)或蜡笔绘画,钢笔字、毛笔字作品,比赛时提供内容学生自行书写,绘画作品比赛指定主题,由学生自行设计创作,完成作品。中心小学为上述参赛选手提供比赛专用稿纸,其他物品由各校自行准备。

2、        参赛名额分配

中心小学以班为单位,每班每项至少选派一名选手参赛,河村小学低高年级组每组每项至少选派两名选手,梅溪小学、交通小学选派一名选手参加低年级组比赛,其他各校低高年级组每项至少选派一名选手参赛。

3、        比赛时间、方式

比赛时间定于2011429日下午200430,所有参赛选手到中心小学统一参赛。

4、        奖励办法

比赛每组设一等奖2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2名。

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分别进行奖励。

二、   关于绘画、书法作品展版制作相关工作

1、         为确保展出时的整齐,便于布展,各校制作的展版必须统一规格,大小限一张胶版。内容为绘画、书法作品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 各校展版必须突出自我鲜明主题,展现学校办学特色,装饰美观,布局合理大方,富有创意和艺术性。

3、         展板制作分配:中心小学高年级组、低年级组各1块;交通小学、梅溪小学合作制作1块;其他村小每校一块。

4、         展板必须于5月制作完成,并于525日前运至中心小学,中心小学庆“六一”活动进行集中展出。

5、        奖励办法

展板评比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2名,并对获得前三名的学校和展板制作教师个人进行奖励。

以上工作请各校接通知后,迅速组织落实,分工到人,并抓好赛前选拔和指导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

 

 

编辑:崔明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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