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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星子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方案》的通知

2015年06月18日 16:00:48 访问量:531 作者:雷俊敏

各村小:

    现将《星子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。

附:《星子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方案》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7月22

 

星子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方案 

长期以来,我县广大中小学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敬业爱岗,默默奉献,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。但近年来极少数教师违反师德的现象也时有发生,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。为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、为人师表,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结构合理、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(教师[2013]10号)、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》(赣府发[2013]7号)、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赣教师字[2013]49号)和《九江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方案(市教发【201495号)》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,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,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,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努力培养广大教师优良的师德风范和专业素养,做人民满意的教师,为实现星子经济社会跨越发展、建设“大九江”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。

二、目标任务

1. 师德建设常态化。面对日益增长的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、对教师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的更高期待,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。各中小学校要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,弘扬高尚师德,实行师德建设制度化、常态化。

2. 师德教育长效化。教师岗位培训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,在职教师培训要把师德教育列为重要内容,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。要结合教育教学、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,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,采取实践反思、师德典型案例评析、情景教学等丰富师德教育形式,把教书育人楷模、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,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,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,实现师德教育长效化。

3. 师德激励多元化。全县各中小学(幼儿园)要弘扬主旋律,增强正能量,将师德作为重点工作来抓,实行师德多元化激励措施,全面提升师德水平。一要联合电视、广播、报纸、网络等多种媒体,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、纪念日的契机,集中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,树立优秀教师先进典型,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。二要完善师德激励制度,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月中开展各项评选表彰活动,树立师德典型,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崇尚师德、为人师表、爱岗敬业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。三要把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必要条件(如教书育人楷模,模范教师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,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、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),在同等条件下,师德表现突出的,在评优评先和职务(职称)晋升中优先考虑。

4. 师德考核系统化。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,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,摆在首要位置。按照《星子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》要求(见附件1),以学校为单位,分学年实施,分级管理,统一登记。各中小学(幼儿园)要结合本校(园)实际,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,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。

5. 师德监督体系化。各中小学(幼儿园)要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,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、师德问题报告制度、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,构建学校、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。按照《星子县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》要求(见附件3),实行分级对每一所学校师德建设进行监督测评制度,分学年登记一次测评结果,将师德建设纳入督导评优体系中。同时要建立行之有效、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、举报平台,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,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,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,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发生。

6. 师德问责严厉化。各校(园)要认真组织学习《九江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》,提高认识,加强师德行为督查。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,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,以遏制失德行为蔓延。同时加大问责力度,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、拒不处分、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,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学校(园)主要负责人的责任,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。

 

三、实施步骤

1. 师德考核过程按照《星子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》(附件1)要求实施。考核工作在学年末(6月)进行,重点考核教师一学年内师德表现,考核情况和结果要载入教师档案。县教育局依托现有的“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”,每年6月至9月组织各校上网登记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,分县、校二级管理,分级上传汇总,然后上报市教育局。首次考核时段为20139月至20149月。

2. 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过程按照《星子县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》(附件3)要求实施。监督测评工作在学年末(6月)进行,重点考核学校一学年内师德建设工作情况。监测内容主要涉及组织领导、制度保障、纠错机制和工作实效四部分。县教育局每年6月至9月组织各中小学校上网登记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测情况,分县、校两级管理,分级上传汇总,然后上报市教育局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全县教育系统要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,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,加强领导,统筹部署。为切实做好师德考核不走过场,县教育局特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:徐天骄(教育局局长),副组长:程春元(教育局党委书记)、刘极生(教育局副局长)、曹林森(教育局副局长)、程曙龙(教育局副局长)、管秋山(教育局副局长)、于琦(教育局总督学),成员:全县各中小学(幼儿园)校(园)长、局机关各股室办站负责人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,负责具体考核工作。各学校(园)负责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,建立师德建设领导责任制度,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,有关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。各学校要结合实际,制订本校师德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,加强考核监督,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等教师行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。

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首位,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。建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,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,要亲自抓师德建设。学校基层党组织、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,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,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合力,促进师德建设健康发展。

 

附件:

【2014】18号教师师德考核方案的通知》,里面含有如下文件:

1.星子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

2.星子县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师德考核表

3. 星子县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

请各校下载附件认真学习,按要求执行。

  • 附件(1个)
  • 【2014】18号教师师德考核方案的通知.doc (104kb) 下载
编辑:崔明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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